推进陕西非公有制经济创新发展的路径探析
作者: 殷莉     发布日期:2010-06-20     阅读数: 10108

   提 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陕西加快建设西部强省的战略选择。30年的改革开放,陕西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尤其是十六大以来,非公有制经济不仅成为推动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而且成为全省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最具潜力的新增长点。但是,较之于发达省份,我省非公有制经济仍存在数量不多、规模不大、布局不合理、知名企业和知名品牌少等问题,需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市场制度建设,推进公平的行业准入政策;减轻民营中小企业的税费负担;完善和创新外部融资渠道;不断进行非公有制企业的内部产权制度创新;不断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加速产业转型走多元化、集群化发展之路,做强非公有制经济。
   关键词:非公有制经济  创新  发展  路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非公有制经济的却后重生和快速发展是我国、我省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最瞩目的成就之一。30年的改革开放,使我省非公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从内到外不断发展壮大,使我省经济及社会活力不断增强。近年来,我省非公经济得到长足发展,2007年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2430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为45.6%。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凡是非公有制经济越发达的地方,市场发育就越快,市场机制就越活,综合实力就越强,老百姓日子就越好过,社会就越稳定,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我们加快建设西部强省的战略选择。
   一、30年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理论创新之路
   陕西非公经济30年的发展是和我党思想解放和理论创新的历程紧密相联的,30年,是一个艰难的认识和实践过程,中国共产党的历次代表大会都对非公有制经济有新的认识和重大的理论突破。非公有制经济在理论认识上经历了三次大的飞跃。
   第一次是从“资本主义的尾巴”到“必要的有益的补充”。1978年以前,由于“一大二公三纯”的所有制理论和苏联模式的影响,非公经济被作为资本主义的“尾巴”,与社会主义经济捉迷藏,打游击。1978年,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只有14万人。在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同志提出了“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帮后富”的思想,“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发生极大的示范力量。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指出:在农村和城市,都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同占优势的公有制经济相联系的私营经济是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分,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并且针对当时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存在的恐惧,报告指出:其他经济成分,不是发展得太多了,而是还很不够,对于城乡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都要继续鼓励它们发展。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
   第二次是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报告将非公有制经济定位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党对非公有制经济认识上的重大飞跃,是积十几年来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后的更高水平的理论升华。而十五大报告第一次把非公有制经济从外在的“补充”变为内在的“重要组成部分”。1999年3月5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在宪法修正案中首次明确肯定了“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不仅在理论和政策上,而且在国家根本大法上把非公经济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之外搬进了基本经济制度之内。但是,认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没有被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一个相同的范畴。
   第三次是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到平等享受“国民待遇”的市场主体。2002年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导,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两个毫不动摇”和“一个统一”,标志着中国非公有制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在基本制度层面上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铺平了道路。同时“保护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营造一个让人们干事和干实事的环境”、“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等一系列的新观念、新思路以及对非公有制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都写进了十六大报告。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同时还指出:要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破除体制障碍,促进个体、私营和中小企业发展。这“两个平等” 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政治保障,也是我党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上进一步解放思想的体现。
   二、非公有制经济已占陕西经济的半壁江山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中央和地方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的陆续出台,陕西非公有制经济呈现快速发展。十六大以来,我省非公有制经济从规模、速度、结构到地位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不仅成为推动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而且成为全省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最具潜力的新增长点。

   第一,颁布了一系列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近年来陕西省为了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发展非公经济的政策措施。分别是1997年的《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决定》和《关于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的决定》,并相继出台了14个配套政策,对支持引导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03年的《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年省政府制定了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2006年,在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和省政府关于非公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的政策推动下,陕西非公经济发展的法律、政策和市场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2007年又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这些文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设计的问题基本上都作了回答。
   第二,非公经济发展势头强劲。经过十多年的实践探索,陕西省逐步形成了由个体私营经济、港澳台经济和外资经济以及混合经济中的非公有经济成分为重点的新格局。涌现出陕西东岭、西安海星、丹尼尔等经济实力与竞争力较强的企业集团和陕西长宏铝业、彬县煤炭等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银桥乳业”、“开米”等国家名牌产品逐步形成;富士达、康鸿等民营科技企业异军突起,成为陕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排头兵。不仅如此,全省非公有制高科技企业涉及到电子信息、机械、化工、仪表、医药、生物制品、环保、技术服务及信息咨询等技术密集领域,并拓展到信息咨询服务业、计算机应用业、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零售业、物业管理业、社区服务业、房屋装饰装修业等新兴产业,有的技术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像海星集团、开元集团、步长集团等企业都建立了独立的研发机构。与此同时,陕西民办高校及教育机构也迅速发展,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提高科技含量提供了保障,也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培养了大批人才。
   第三,非公经济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得到迅速扩展。2006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三次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7.2%、46.9%和45.9%,呈现二、三产业同步发展的良好格局,特别是第三产业的迅速崛起成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最大亮点。2006年,第三产业的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省第三产业增加值的57.9%,较2002年提高3.7个百分点,其中房地产业、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和交通运输业增加值占本行业的比重分别达89.0%、87.5%、65.1%和45.1%。
   第四,非公经济成为我省经济最具活力的增长点。据统计,1997年陕西非公经济占全省GDP总量的11.8%,1999年首次达到了25%,2002年达到38.2%,2007年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2430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为45.6%。据统计,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占GDP的比重已由2000年的31%上升到2006年的45%左右,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年平均增长 12.8% ,平均每年拉动全省经济增长3个百分点;上缴税金占税收总额的比重接近50%,占地税收入的55%以上。同时,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已经成为解决社会就业与再就业的重要渠道。在三个产业中,一产、二产和三产的非公单位从业人员分别占到各自产业的11.1%、61.7%和64.7 %。总之,经过30年的发展,非公经济悄然崛起于农业文明历史悠久的三秦大地,成为撑起我省经济的“半壁江山”。
   三、陕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欲破困局
    第一,破除各种隐形的不公平政策和待遇。一是要改革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目前,陕西非公有制经济的管理体制,所表现出的问题是“都在管,都不管”,职能交叉现象严重。所以必须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的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各项有关政策、解决困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二是要进一步消除限制非公经济的市场准入障碍。我省绝大多数民营企业集中在制造业和一些传统行业,民营经济进军垄断行业存在瓶颈制约。首先是自然垄断性行业,主要涉及到电力、铁路、民航、水利、通信等领域,这些部门和领域长期被传统的国有经济控制着。其次是公用事业领域,涉及到公共交通、环保、供水、供气、垃圾污水等公用基础设施。大多数长期被当作公共服务由政府直接经营。再次,新兴服务领域民营投资进入困难。在金融、保险、旅游、通讯、教育、体育、医疗等新兴服务业上,由于其投资放开的难度与复杂程度较高民营经济还没有真正展开。
   第二,非公企业总体数量少,规模小,市场竞争力不强。从非公有制企业占全省企业总数量比例看,陕西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2个百分比,低于东部省份14个百分点;全省私营企业90%以上属于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只有浙江的50%和25%,它们又主要集中在关中,从事零售贸易、餐饮娱乐、社会服务等传统行业,科技含量低,名优产品少,市场竞争力不强。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陕西省的商标数量仅占全国商标的1%左右,而且在全国工商联会员企业500强中我省只有两家。在数量上比不上青岛一个市(16件),浙江81件,山东80件。
   第三,国家政策落实不到位,鼓励发展的社会氛围有待加强。虽然省委省政府已经出台了许多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文件,但由于种种原因难以落实,影响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当前一些优惠政策不能在基层上很好的落实,主要是有些政策对设计的执行部门缺乏约束力,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扶持企业的资金的文件早到了,但资金却长时间不到位,很难落实到企业,或者资金到了,却被挪用。”的现象。
   第四,贷款担保机制不健全,融资渠道不畅。据了解,目前陕西95%以上的中小企业都出现资金短缺的问题,全省年度贷款缺口386亿元以上。加之,当前市、县级担保公司数量少,而且注册资金少,不足以解决企业的贷款难题。陕西西安有信用担保机构44户,注册资金22亿元,实际到位只有60%,累计担保贷款不足30亿元。同时在抵押贷款中,对固定资产估价折扣过大(20%),是可供贷款度很小,难以解决问题。近两年陕西为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项资金,仅为广东的1/50,江苏的1/45,山东的1/40。
   第五,企业内部管理体制不完善,企业创新能力不强。在民营中小企业中大多数企业都选择了家长式管理模式,管理体制主要表现为“家族”和“亲缘化”特征,实行集权化领导,专职是决策,经营者即使资产的所有者,也是资产的经营者。产权的过度集中,导致企业难以形成一种开放的系统,社会资源不能有效地进入企业,同时也会导致决策的非民主化,从而阻碍了企业自身的发展壮大。同时,民营企业大多为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这种模式导致设备科技含量低,技术改造相对滞后,创新能力有限。

    四、推进陕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路径选择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市场制度建设,推进公平的行业准入政策
    政府要按照宪法精神和中央有关政策,认真清除和修订限制民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市场法律体系,包括建立市场主体和中介法律制度、产权法律制度、市场交易法律制度和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全面推进经济法制建设。同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特别是要消除体制性障碍,对非公经济实行“国民待遇”,凡竞争性、盈利性行业、对外商开放的投资领域和法律未禁止进入的行业均应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减少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程序,降低企业的创业门栏。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每千人拥有的企业数量在50个左右,发展中国家在20—30个,而我国还不到10个。这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历程比较短有关,更与我国成立一个企业的的门栏偏高以及手续偏南有关。因此,要是企业更容易涌现,为创业者提供更多的平台。
   (二)减轻民营中小企业的税费负担
   从现在税率看,我国内资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是33%,实际税负约2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名义税率是15%--24%,实际税负约11%,因此,一些人称在税收上外资享有超国民待遇,国企享有国民待遇,民营企业则低于国民待遇。个体私营经济解决了70%以上的新增城镇就业、70%以上的城镇再就业和80%以上的进城务工农民就业,但仅在税收上的低于国民待遇就让本可以生存发展的个体工商户不堪重负而关门。原因主要是个体工商户的创业成本过高,三分之一的税,三分之二的费,费大于税,经营环境差所致,因此,各级政府应该规范对民营中小企业的收费,调整不公平的收费政策、坚决禁止不合理的收费。同时,民营中小企业也应享受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享受的各项税费减免政策。
   (三)完善和创新外部融资渠道
   一是构建自主创新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适用于不同的融资策略,需要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提供融资策略与融资支持。因此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板,扩大中小企业板市场规模,支持更多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发展壮大;适时推出创业板市场,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一个适宜、公平的融资环境。二是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制度。由于信用担保介于商业银行和企业之间,担保机构对商业银行作出承诺,对企业提供担保,解决了中小企业缺乏有效的抵质押资产和信用缺失问题,容易获得银行贷款。三是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改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民营中小企业的服务、设立为民营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同时还应尽快建成二板市场、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基金,以改善民营中小企业的外部直接融资环境。四是要不断探索新的融资方式。互助融资是一种把地下钱庄合法化并且加以立法约束,所创造的新的融资方式,可以很好的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这种融资方式的组织形式,实行会员制或者股份制这两种组织方式都可以避免出现某一企业携款潜逃,更有利于本身和本地区民营企业的发展。2005年年底,四川广元试点的民间合法借贷组织也给予民营企业融资提出了新的方法。
    (四)不断进行非公有制企业的内部产权制度创新
   首先,企业要逐步实现产权多元化。私营企业要做强做大,必须改革封闭性的产权制度,吸纳非家族投资者的资本,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逐步向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合作制等规范的现代企业组织形式转变,使企业由单一业主制向投资多元化转变,克服“小而散、小儿弱”的缺陷。其次,实现企业内部产权结构合理化。通过在企业内部合理的分配股权,吸纳职业经理人和技术骨干参与投资并适当送股,可以调动、激励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其主人翁意识;实行员工持股,能使员工获得劳动收入之外的资本收益,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企业家或家族则能在相对股权降低的同时增加股份的绝对份额,从而提高收益的绝对额度。
   (五)不断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首先,要营造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环境。坚决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支持创办各种性质的中小企业,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活力;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采取联合出资、共同委托等方式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对加快创新成果转化给予政策扶持;制定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其次,推进科技创新,提高非公有制经济整体素质。政府要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与民营企业联合建立技术创新机构和技术服务平台,推动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联合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要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进行生产经营积极推广企业信息化,积极推行质量和环保体系认证。通过科技进步,增加科技含量,转变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模式和增长方式。再次,培育企业家精神、建立企业内部人才培育机制。一是引导企业家进行经常性“充电”。通过系统学习先进的管理知识来提升自己的管理能力。二是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以提高企业的专业化经营。三是企业要紧紧抓住引进、使用和培养人才三个环节,充分发挥人才在创新中的关键作用。根据企业自身的需要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引进急需人才;努力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同时加大对创新人才培训的投入。四是制定创新型人才职业生涯培训规划,建立人力资源激励机制。五是努力创造一个支持创新、宽容失败的人才环境和文化氛围。让创新型人才在宽松的创新环境和文化氛围中努力创新。最后,完善风险分担机制,让企业敢于创新。可考虑实行企业技术创新开支税前扣减的优惠政策,同时采取以专利等技术成果抵税方式激励民营企业自主创新。以降低企业创新风险和成本,给自主创新企业一个明确的风险释放信号。
    (六)加速产业转型,走多元化、集群化发展之路,做强非公有制经济
    我省非公有制企业主要从事零售贸易、餐饮娱乐、社会服务等传统行业,发展空间有限,因此要进一步放开投资领域、强化产业政策引导,支持非公企业采用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要大力扶持非公企业投资发展装备制造业及高新技术产业,积极支持非公企业投资经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以及现代物流、旅游、金融、信息服务、市场中介等现代服务业,扩展产业领域,提升产业层次。通过兼并、重组、合资、合作等方式,引导有一定实力的民营企业壮大规模,形成骨干企业。
   目前,产业集群已经成为发达国家产业成长的一种显著特征。产业集群是通过集群内大量的同行业企业和相关企业之间发展高效的竞争与合作关系,形成高度灵活专业化的生产协作网络,而具有极强的内生发展动力和持久的生命力。大力发展陕西非公有制经济,要学习和借鉴东南沿海地区的成功经验,坚持走小企业,大集群的路子。依托县域经济,开发特色资源,形成关中、渭北、陕北、陕南各具特色的、有竞争优势的主导产品或主导产业集群。打破行业、部门和地区乃至所有制界限,加强企业之间的专业化分工和协作,围绕集群产业链,做好配套服务。学习陕西李泉苹果和户县的包装制造业产业集群的成功经验,抢占市场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1,《十六大以来陕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成就显著》   陕西省统计局  2007-10-25 
2,《民营中小企业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 余平  体制改革  2006第八期
3,《解放思想 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张静  西部大开发 2008第六期
4,《走出创新困境,提升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黄立新  理论视野  2007第五期

 

编辑:殷莉